对外开放格局形成的过程可以概括为:从经济特区到沿海开放城市,再到沿海经济开放区,最后到内地,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点面结合的对外开放格局在我国逐渐形成。
详细来说,这个过程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1980年,我国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这是我国对外开放的第一步。经济特区的建立,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和技术,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
其次,开放沿海港口城市。1984年,我国决定全部开放中国沿海港口城市,从北到南包括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共14个大中港口城市。这些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工农业基础好,是我国经济和文化最发达的地区,对外开放程度高且有较强的辐射作用,能带动其腹地经济的发展。
再次,建立沿海经济开放区。1985年以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和环渤海地区又相继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对这些地区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给予较多的自主权。到1992年,沿海经济开放区已从南到北连成片,形成了沿海经济开放地带。这一步骤使这些地区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开放内地及沿边地区。从1992年起,我国沿边地区陆续开放了一批口岸,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至此,我国的对外开放已由南向北、由东向西层层推进,基本上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和沿边地区”这样一个宽领域、多层次、有重点、点线面结合的全方面对外开放新格局。
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断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