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专业作为近年来兴起的学科,旨在为公安机关培养具备坚实法学及治安学理论基础,掌握公安专业技能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此专业课程包括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治安管理学基础、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管理处罚、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外事管理、保卫学、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缉查战术、擒敌技术、射击、汽车驾驶等,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
治安学专业学制为四年,授予学位为法学学士,与侦查学、行政管理专业紧密相连,培养方向主要为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
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可在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等方面工作,或从事治安学教学、科研。
中国多所高校提供此专业教育,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黑龙江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商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等。
业务培养目标强调政治方向、组织纪律观念、职业道德、献身精神,以及对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熟悉,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包括理论学习、基本技能训练,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具备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的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包括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基本理论与知识,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熟悉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技能,并具备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包括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等。
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调查、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毕业实习10周。
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学位为法学学士。
扩展资料
治安学作为管理学门类中隶属于行政管理学之下的三级学科的定位,已滞后于学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要求。根据通行的学科衡量标准,治安学已初步具备增列为二级学科的条件:有特定的研究对象与范畴;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公认的专门术语;自身的方法论体系;有影响的学术组织和学术带头人;高质量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独立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较完整的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