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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走廊上跑步入厕,被同学绊倒致10级伤残,该由谁担责

admin

现在我国学校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了,特别是孩子在学习期间的生活更是受到大家的关注,因为现在很多的孩子,自学校里面受到伤害的事情很多,有校园暴力一方面的事情。还有一方面是孩子们在学校因为公共设施设施受到的伤害。还有一种就是意外造成的伤害事件也很多,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我看到最近有一个学校的意外事件发生,有一个孩子午休时间,想要去上厕所,于是跑步向学校的厕所奔去,可是就在这时候,孩子在教室走廊上不慎碰到同学小鸿的脚,因为心理没有准备,所以孩子倒地受伤,造成10级伤残。这件事情发生后,孩子的家长把小鸿和学校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进行赔偿。

这件事情从整体来看是一个典型的意外事件,法院在这件案子上专门的进行现场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学校完全做到安全方面的保障,首先学校对孩子经常展开安全教育,而且和家长签订了【学生安全保证书】法院判决的学校没有责任,我觉得还是比较合理的,而且学校确实做到安全保护方面的手段了。

可是我想说的是学校在签订保证书的时候,其实也是一种责任的推卸,毕竟孩子年纪幼小,很多事情没有一个安全的判断能力,所以学校在平时就应该一直关注孩子们的安全,特别是在走廊方面要有专门的人进行看管,可是学校并没有做到一点,我觉得这是学校方面的一个失误,确实有一定的帮助。

法院现在的判决是小鸿负担20%的责任,受伤的孩子是80%责任, 这样的判决整体来说是公平的,毕竟学校也做出安全的努力,所以在这件事情上,法院判决的结果,基本上是正常的,毕竟一个孩子受伤是很悲剧的一件事情,只要孩子能够好起来,那么责任问题,其实是次要的一件事情,这件案子有另外的小孩赔偿一些,也是比较公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