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赋分规则如下:
辽宁新高考“3+1+2”模式中,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1是指从物理、历史中选择一科作为考试科目,2是指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四科中选择两门作为考试科目。
高考具体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150分,物理100分,历史100分。这些科目按原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即物理90分的话,90分计入高考总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初试成绩均为100分,计入高考总成绩的最终成绩不以考试初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而是采取分配具体分数的方式。
选考复试科目评分规则。每科原本分为100分,换算时以30分作为成绩换算起点,满分100分。每次选考的考生复试科目原始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2%。换算基数是实际参加选考科目的人数。
当选修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A至E级考生的原始成绩将按比例换算规则分别换算成100 ~ 86、85 ~ 71、70 ~ 56、55 ~ 41、40 ~ 30五个成绩区间,考生的年级成绩按线性换算公式计算,每个年级一个年级,年级成绩和考生原始成绩的排名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