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德洛在其著作《》中提出,政府的职能分为政治意志的表述和执行。立法机构和政治团体负责表述政治意志,而管理机构则负责执行政治意志,政治不应干预管理过程。
2. 我对古德洛的政治与行政两分法持不同看法。政治与行政虽在职能和操作上有区分,但本质上联系紧密。首先,政治与行政是政府职能的两个方面,源于管理国家的原始职能,并共同实现国家意志。
3. 尽管政治与行政职能分离,但在所有政府体制中,两种职能均存在并往往由同一机构行使,只是侧重点不同。因此,将两种职能完全委派给两个分立的机构是不现实的。
4. 国家意志的实现需要表达与执行之间的协调。缺乏协调可能导致政治瘫痪。为了实现这种协调,可能需要牺牲表达机构或执行机构的独立性,以确保政府内部协调。
5. 在民主政府中,执行机构应服从表达机构,因为后者更能代表人民。政治应控制行政方向,同时允许行政对政治提供反馈,以增强国家意志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总结:政治与行政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不可完全分割。政治控制行政方向,而行政则通过反馈参与政治决策,共同推动国家意志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