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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外加入春考!2024年上海春考招生方案公布(附招生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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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4年上海市将延续春季考试招生试点。共有26所试点院校参与春季考试招生,招生专业为各校特色或应用型本科专业,并由市教委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将根据各校申请情况,由市教委统筹分配。

春季考试招生包括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等环节。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具体要求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

春季考试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组成。统一文化考试包含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每科满分为150分,外语科目分为笔试和听说测试,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间在2024年1月6日至8日进行,具体时间如下:语文9:00-11:30,数学13:30-15:30,外语笔试9:00-11:00,外语听说测试8:00起。考试成绩总分为450分。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1月考试即为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

2024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日程简表如下,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教育官方网站。

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包括报名、考试、志愿填报、院校自主测试、录取等环节。加分政策仅限烈士子女考生,可在原始分上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加分分值不累加。

春季考试招生的收费标准按照规定执行,试点院校的收费标准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各试点院校应制定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包含院校全称、就读校址、院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招生管理机构、招生计划、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选拔对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自主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信息。

招生章程须经市教委核准备案,并在招生过程中公开执行。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纪律处分条例严肃追责问责。

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日程简表如下,具体详情请访问上海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