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 招收有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 特长生 的办法。
特殊招生并没有严格的定义,一般是指普通高校招生中的一些特殊类型或特殊政策。大多数特殊类型招生仍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规定程序录取。
个别特殊类型招生(如保送生)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采取单独的选拔录取方式。入学后,特殊类型招收的考生待遇一般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艺术特长测试:
对由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生源,试点学校应在该省(区、市)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并确定入选考生;对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的省(区、市)生源,试点学校须自行或联合组织测试。 试点学校招生领导机构和有关省级招办要加强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须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测试办法要公开,操作程序要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测试工作结束后,试点学校将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试点学校入选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要求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有关省级招办将本省(区、市)有关入选考生名单汇总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招办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投档政策投档,学校亦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有关录取政策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