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在高考录取中不影响高考分数,但在录取中有参考作用。按照现行高考制度,在高考录取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高中学考的成绩对高考录取有一定的参考作用。高中学考考试的结果是选择大学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根据最新的高考制度,在高考招生中,高考成绩仍然是界定每批分数和每所学校成绩的唯一标准。学考成绩和综合质量评估结果不会转换为成绩,也不会占高考总成绩,但是,综合能力评估表中会包含学考成绩,并将其与电子文件以及其他综合质量评估结果一起提供给招生学院。学考分数过了投档线的,招生院校将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考成绩和综合质量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1、学考是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等重要依据。而在同意高考招生中,有些招生学校也会根据专业特点对相应的科目的学考等级做要求。
2、选考则是以“7选3”的模式存在的,学生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然后获得高考选考科目等级和赋分。
3、在每门科目第一次报考是,学生应该明确到底是作为学考还是选考,选定之后不可以再做调整,也就是说,同一个科目,学生不可以报学考考了之后,再报选考,这是不允许的。
4、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参加两次学考,如果两次都不合格,那么还可以增加学考的机会;但是选考就不可以这样了,如果两次机会用完了,即使两次都不合格也不会有第三次的机会了。
1、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不同于具有选拔性质的高校招生考试,也不同于为学分认定而设置的模块考试。
2、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3、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等学校招生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4、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保证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有利于监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不断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