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满足所有条件后,你有资格在高考后填报定向招生志愿。高考时,如果你的分数达到资格线,即可填报定向招生学校和专业。
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招办按照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按提档线上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批次内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综合平衡本省贫困地区生源,确定补征志愿条件及录取办法。
录取后,需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协议规定毕业后要回到贫困地区,一般定向到省。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籍,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在校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毕业后,专项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若在高考后不想参加定向招生,可不填报定向招生志愿,而填报普通志愿。但注意,由于定向招生在前面批次,分数要求较低,定向招生录取可能性大,后面普通志愿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