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特殊津贴补贴以及奖励工资。初级岗位的平均月收入约为10400元,中级岗位约为13000元(以上均为扣除“五险两金”之后的金额),如果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以上,年底可以获得额外一个月的奖励工资。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医疗或科研任务,还可能获得额外的教学课时补贴、医疗岗位等级和绩效津贴,以及科研岗位等级和绩效津贴。
在住房保障方面,文职人员的住房采取社会化、货币化的保障方式,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数额按照现役军官的标准来确定。如果有符合特定条件,军队还会额外提供住房补助。
社会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需参加所在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文职人员的基础医疗保险之外,军队还会给予相应的医疗补助。我校的文职人员将参加上海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福利抚恤方面,文职人员可以根据现役干部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享受到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育教育补助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以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金。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况下,可以每月获得1000元的分居补助。探亲休假、产假、交通补助和子女入托等,都按照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在机场、车站等地方可以使用“军人依法优先”的通道,享受购票、安检、候车、乘机、值机、登机等环节的优先服务。自4月1日起,凭相关证件可免费乘坐上海的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