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赋分关键在于理解选考分数在全省考生中排名所对应的等级。根据此排名,确定等级并赋予相应分数,计入高考成绩。
等级赋分遵循全省排名原则,无论选考科目成绩高低,排名前1%的全省考生成绩为100分,计入最终高考成绩。
赋分核心在于排名,通过原始成绩的高低排序,划分等级并赋予分数,反映考生在整体水平中的位置,录取结果由考生位次决定。
排名决定等级与赋分区间,等级和区间皆依据排名唯一确定。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位次体现,原始成绩经过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
赋分计算公式为R/r=(A-T)/(T-a),计算得出T值后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赋分制在“3+1+2”模式高考省份中使用,包含三个步骤:确定赋分区间,确定原始分数区间,利用公式计算赋分成绩。
第一步,划分等级分数区间,每个科目考生原始成绩排序后,按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对应分数区间100~86、85~71、70~56、55~41、40~30。
第二步,确定原始分数区间,根据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及其得分,确定原始分数区间。
第三步,应用公式计算赋分成绩,设原始分数区间最大值与原始分之差为R,原始分与最小值之差为r,赋分区间最大值为A,最小值为a,原始分数为T,其余均为已知数。公式R/r=(A-T)/(T-a)计算后,四舍五入取整得出T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