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一旦丢失,无法补办原件,但可以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教育部明确规定,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遗失后不可重新补发,只能通过申请开具毕业证明书或学历学位证明。
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入学审批表复印件、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两张两寸蓝底照片和电子版。
个人申请书需详细说明证书丢失原因及申请理由,并需手写签名。入学审批表和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需从学校档案馆获取,并需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否则无效。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需为近期免冠近照,大小为20-30k,以补证申请人的姓名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整个申请流程需遵循学校具体规定,一般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后,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发放毕业证明书或学历学位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毕业证明书仅证明申请人的学历和学位信息,不具有原件同等效力,因此在使用时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