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开设辅导班,首先需要提交一份申请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报告,以及一份可行性论证报告。如果是社会组织举办的,需提交组织法人资格证明;若由个人发起,则需提交个人的身份证明和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是由多家单位共同举办的,则需要提交一份联合办机构协议,其中详细规定了各方在办学中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还需提供拟聘举办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学历和职称证明等。同时,还需提供拟任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的情况介绍。在准备这些文件的同时,还需制定详细的办学方案,包括辅导班的名称、地址、内部组织结构、机构规模、办学形式、师资配备、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等。
章程方面,应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份符合管理实际的章程。
在资金方面,需要提供资信证明,包括举办者的实力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筹建费用和经费来源证明等文件。如果有国有资产或捐赠资产,还需提供相应的产权登记证明和捐赠资产证明。
最后,还需提供详细的机构场址说明,包括办学场地、行政和教学用房的使用说明。如果是自有土地或校舍,则需提供土地和房产产权证明;如果是租赁校舍,则需提供租赁协议。
此外,还需提供办学设施、设备和图书等的证明文件,确保辅导班的各项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教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