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务院的重要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涵盖了宏观经济管理、政策制定和规划实施等多个方面。它负责研究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指导。
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发改委在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通过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同时,它还负责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区域间的均衡发展和合作。
三、价格总水平调控
国家发改委还承担着价格总水平调控的职责。它通过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制定和调整价格政策,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这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每年,国家发改委都会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这份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未来一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
综上所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宏观经济管理、政策制定和规划实施等多项职责。它通过研究和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调控价格总水平,并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八条规定: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作为国家级发展规划,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国家发改委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