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中,“工程施工”科目是一项关键的会计核算工具,它类似于制造企业中的生产成本科目,归集和反映各项施工合同的实际成本。这项科目主要用于记录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科目的设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四个明细。人工费涵盖了工人工资、津贴、伙食和补助等,但不包括保险费用,而一线工人的保险则在间接费用中核算。材料费则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消耗,如快拆组件租费、脚手架管租费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护坡、降水、防水等。机械费核算的是大型机械的租赁费用,包括推土机、压路机、汽车泵、砼泵等设备的租赁费用及其维护费用。
其他直接费主要核算无法明确区分上述三种费用,但构成工程项目实体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运费、工程用水费、电费等。按照工程的进度结转“工程施工”科目,未完成的施工成本记录在借方余额中,表示暂时没有相应收入的成本。如果所有施工成本都已结转,则余额为零。
在会计处理方面,“工程施工”科目是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的核算工具。本科目可根据建造合同分别设置“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和“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应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应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时,需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其差额则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进行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施工”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这种详细的分类和核算方法有助于企业准确地掌握项目的成本和利润情况,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