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教育局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提出了新的指导意见。首要任务是确保学区内所有适龄儿童都能顺利入学,学校需严格遵守招生规定,不得接收或变相接收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学生,新生入学需提供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市局将进行学籍审核,要求提供户口本原件。
初中入学工作有序进行,小学在每年六月底前需提交六年级学生名单,经审验后交给施教区初中,初中则需及时做好新生报到和小升初交接工作。民办和公办民助学校须在6月底前制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局审批,民办初中需在7月20日前完成初一招生并提交新生名单,由普教科审批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转学方面,学生中途转学需由转出学校出具证明,并在新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到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备案。如转至外县市,需办理相关手续。自04年下半年起,本市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往外县市需填写《吴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外县市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流生。
各类休学、复学、借读等特殊情况的处理需在期初和期中两次到教育局办理,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或休学,初中学校严禁招收复读生。学籍变动需学校和家长共同办理,手续齐全,操作规范,未经局审批,学校不得擅自变更学生学籍。
学生学籍一旦新生入学后即被固定,除非特殊情况,学校无权变更学籍号,任何变更需经教育局审批。这体现了对学籍管理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旨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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