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定金属于“预收账款”科目。
详细解释如下:
一、定金的性质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预先约定的,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款项。在商品交易或服务提供前,客户或购买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资金,作为合作的诚意和对后续交易的承诺。
二、会计科目的选择
根据会计准则,当企业收到定金时,由于服务或商品尚未提供,这笔收入并不能直接确认为销售收入。为了记录这部分预先收到的款项,企业通常使用“预收账款”这一科目。因此,收到的定金应当记入“预收账款”科目。
三、“预收账款”科目的作用
“预收账款”科目主要用来反映企业预先收到的款项,包括定金、部分货款等。这一科目的设置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现金流,了解未来的销售预期和资金状况。当企业实际提供商品或服务后,再将预收账款转为正式的销售收入。
四、定金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收到定金时,会计部门会在账务系统中增加“预收账款”科目的金额,并相应地记录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增加。当服务或商品提供完成后,会从“预收账款”科目中核销相应的金额,并确认销售收入。
总结来说,收到的定金应当记入“预收账款”科目,这一科目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现金流,并反映未来的销售预期。定金的会计处理过程中需要会计部门准确记录,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