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2. 复试和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通知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初试成绩已公布。考生须于指定时间前确认或放弃参加复试,并下载复试通知单,不再发放纸质通知。
(二)提交材料
1. 资格审查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有效期需在复试前)。
(2) 准考证(在线下载)。
(3) 复试通知单(在线下载)。
(4) 学籍、学历证明等。
2. 其他材料:
(1) 诚信复试承诺书(在线打印,手写签名)。
(2) 本科历年成绩单(由学校或单位盖章)。
(3) 个人陈述(不超过1000字)。
(4) 研究计划(总字数不少于2000字)。
(5) 外语水平证明(如CET证书)。
(6) 其他反映综合能力的材料。
四、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复试平台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需提前准备设备和环境,熟悉系统操作,按时参加培训及模拟复试。
五、复试内容与时间
复试时间安排已定,包括平台培训、资格审查与模拟复试、一志愿复试等环节。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单。
六、复试纪律与违规处理
考生需诚信考试,严格遵守承诺书、考场规则及各项纪律。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将在拟录取后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八、调剂与录取
金融、审计专业接受调剂,会计专业接受部分调剂。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与学院要求。
九、其他说明
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应按时参加复试,确保信息真实。
十、信息查询、申诉与监督
相关信息查询、申诉及监督流程已明确。考生需严格遵守规定。
以上内容依据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官网公布。学院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违规行为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