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C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仅是对工程的估算量,不能作为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施工义务的结算依据。采用单价合同的施工工作内容应以计量的数量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而总价合同或单价包干混合式合同中,按总价承包的部分可以按图纸工程量作为支付依据,仅对变更部分予以计量。在收到承包商的支付报表的28日内,按核查结果及总价承包分解表中核实的实际完成情况签发支付证书。业主的付款时间不应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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