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小时。相关法律规定,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入院后8小时完成;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在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日常病程记录病危者随时记录,一天至少一次,病重者至少2天一次,稳定者至少3天一次;转科记录转科后24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随时完成,不能及时完成者,至少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精确到分钟。常规会诊记录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即刻完成。
复印、封存病历资料的步骤
1、患者申请复印;
2、核对复印件和原件(是否有遗漏、是否清晰可辨);
3、医院在复印件上盖章;
4、患方签收病历复印件;
5、封存病历;
6、双方在封存后的病历袋上骑缝签章;
7、医院出具封存证明。整个复印封存过程完毕。
综上所述,抢救记录应在6小时内完成。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