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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出去后办了身份证多久才可以办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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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申请办理通行证的,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一般当日就可以办理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六条 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七条 凡经由边境管理区出入国(边)境的人员,凭其出入境有效证件通行。

外国人、无国籍人前往未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旅行证》。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前往未对外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国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因犯罪被拘留或者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证由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收缴归入本人案卷。当被判处刑罚或者被批准劳动教养时,其居民身份证由人民法院或者批准劳动教养的机关交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保存。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时,由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将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申报换领新证。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