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招聘单位对确定拟录用的考生,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带队,到县级以上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
2.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人事部门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到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政审,并请派出所出具文字材料。
3.公示。招聘单位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岗前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办事处负责对拟录用的考生进行为期10天以上的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现代农村金融礼仪、金融企业文化、银行柜面业务操作流程、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培训结束时须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正式办理申报录用手续。
5.申报。招聘单位对拟录用的考生,正式行文上报省联社核批。
6.核批。招聘单位上报省联社拟录用的考生,省联社经审查、审核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下文批复。对于2012年毕业的拟录用考生,省联社暂缓批复,待考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并经国家教育部门学历验证认可后,再予以审核批复。在省联社没有批复录用前,招聘单位不得安排考生上岗工作,不得与考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