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件发布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安全员培训课时有以下具体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每年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
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的安全培训时长应不少于20学时。
特殊工种人员每年的安全培训时长需达到20学时。
其他员工每年的安全培训则应不少于15学时。
对于待岗、转岗或换岗重新上岗的员工,需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新入职工人需分别接受公司、项目组、班组级别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长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和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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