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一批货未收到发票,会计分录处理分为三种情况:
1. 已支付货款,但未收到发票的会计分录为: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
2. 货物到达,发票未到时,需做暂估入账处理。会计分录为:借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付账款-暂估款。注意,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无法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暂估金额应按不含税价格暂估。
3.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时,企业需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暂估入账。估计方式包括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乘以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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