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应知应会》一书强调了国家对保育员职业的高度重视。自1994年起,国家人事部和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文件,明确将保育员纳入技术工人序列,赋予其专业地位。1995年,国家人事部进一步明确,保育工种的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和考核认定工作由国家教委负责实施。同年,原国家交通部发布的第25号令——《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保育员需接受专门的幼儿保育职业教育培训,以提升其专业素质和技能。
这些政策表明,保育员不仅仅是幼儿园日常工作的执行者,更是教育和照顾幼儿的重要一环。他们需要具备专业技能和知识,以确保幼儿在安全、健康和快乐的环境中成长。通过正规的培训和认证,保育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满足幼儿的需求,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因此,成为一名合格的保育员,不仅需要热爱儿童,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幼教事业。这是一份充满责任感和专业要求的工作,对于国家的幼教事业和孩子们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