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无法进行账务处理的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成为了一种报税方式。核定征收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目的在于确保即便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的财税资料,也能按时申报并缴纳税款。然而,核定征收的初衷是为了税收公平,却因部分纳税人滥用而逐渐演变成了偷税漏税的手段。因此,各地税务机关对核定征收的监管日益严格。接下来,我们将探讨核定征收的两种主要类型。
一、定率核定
定率核定是指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所得率,乘以相应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例如,一家小规模纳税人若无法提供准确的企业财税资料,可能会采用定率核定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核定的征收率是10%,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那么:
假设2022年5月的不含税销售额为660,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66,000元(660,000元 * 10%)。
因此,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6,500元(66,000元 * 25%)。
若该小规模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是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假设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500元,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100元(66,000元 * 10% - 1,500元)。
二、定额征收
定额征收是指按照固定税率征收一定时期的税款。不同地区在定额征收上的标准存在差异,因为各地有较大的自主权。例如,在河南,商贸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可能按照1%的核定率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假设某小规模商贸型个体工商户2022年5月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60,000元,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600元(260,000元 * 1%)。
如果该个体工商户的利润率是10%,则应纳税所得额为26,000元(260,000元 * 10%)。根据个人所得税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300元(26,000元 * 5%)。
在这种情况下,定额征收的税负可能比按实际利润率计算的税负更高。因此,个体工商户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