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根据学历和工作年限设定。二级教师岗位有多种资格认定途径:硕士学历,见习期考核合格;学士或本科学历,至少1年见习期;专科毕业,小学或初中任教2年以上;中师毕业,小学任教3年以上。
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5个等级,从正高级到员级,对应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每个等级的评定标准各异。
正高级教师需具备崇高职业理想、坚定职业信念,长期在一线教学,对青少年成长有指导和引路作用,出色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显著。一般需本科学历,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资格可由博士学位,一级教师岗位2年任教经历;或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一级教师岗位5年;或专科毕业,小学或初中任教5年获取。城镇中小学教师需有1年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评定标准包括:博士学历;硕士学历,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学士或本科学历,二级教师岗位4年;专科毕业,小学或初中二级教师岗位4年;中师毕业,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