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等级制度是护理专业中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共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护士(初级)、初级护师(初级)、主管护师(中级)、副主任护师(副高级)和主任护师(正高级)。
护士为中级卫生人员,需具备中等护理专业教育背景,掌握基础护理和一般专科护理知识与技能,具备一定卫生预防工作能力。
护师则相当于大专水平的护理人员,通常为护理专科、本科毕业或中专毕业五年以上,通过培养与提升达到大专水平。
主管护师为护理人员的中级技术职称,负责解决本科护理业务疑难问题,组织业务学习,编写教材,指导临床实习,参与科研工作。
副主任护师为护理人员的副高级职称,具备护理本科水平,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进行护理理论、技术及科研和教学工作,提升护理质量,推动护理学科发展。
主任护师为护理人员的高级职称,在护理部和科护士长领导下,指导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护士的最高职称是主任护师,报名条件要求中专学历者需担任护师职务满七年,专科学历者需从事护师工作满六年,本科学历者需从事护师工作满四年,硕士学位者需从事护师工作满两年,博士学位者可以直接参加考试。
护士资格证书考试难度适中,主要考察书本知识。合理的复习策略和努力足以通过考试,近年来的通过率保持在95%以上,显示考试难度并不特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