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质量的提升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本学期中期考试安排由教育办统一部署,对象为小学二、六年级的语文和数学学科。现将有关考试的实施细节通知如下,请各小学严格遵照执行。
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事项如下:
1. 认真学习考务细则和调研方案,严格按要求执行。每个考点需设置考务办公室、考场示意图、钟声信号、时间放大表、考生须知、考场守则、警戒线等标志。
2. 小学阶段,所有学生均需参加考试,成绩排名前90%的学生参与调研。
3. 各学校需按照单人、单桌、单行、翻斗、面朝前方的方式安排考场,确保桌凳摆放均匀、整齐,前后黑板干净。
4. 小学考场以30人为准,中学考场以36人为准。受教室条件限制的学校可适当调整考场人数,每个考场必须贴有试场标签和考号。未统考的科目也需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5. 调研考试科目每个考场由外校和本校各派一人监考;其他考试科目则由本校安排两人监考。所有监考人员需佩戴监考标志,考试期间不得在考场内吃瓜子、谈话、看书报杂志、打瞌睡,避免频繁走动,也不得在考生身边逗留或坐在考生身边。监考老师应在学生对面的黑板上写明本场考试科目、共几页、几大题,以及监考老师姓名和举报电话。
6. 监考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接受主考(校长)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钟声办事。
7. 提前7分钟发放试卷、草纸,监考老师需指导学生填写姓名、校名、考号。二年级学生需听一遍题目。语文试卷中加拼音题和拼音填空部分不需再读一遍,语文听力部分需匀速读两遍,题目及听力要求必须使用标准普通话。如有疑问,监考老师不得做任何解释。
考试结束后,按照试场用四股白线从正面下针密封试卷,检查试卷有无倒页、翻页、封住答案或班级、姓名、座号、准考证号外露等现象,并及时处理。当天考试结束后,小学调研科目试卷连同各班按学科一式两份的考生成绩登记册送至指定地点,严禁委托其他学校同志代理。记分册必须按照教育办下发的表册认真填写。
小学调研科目试卷由教育办安排的评卷人员于16日上午8:00集中评卷,其他科目试卷由各校自行评卷。迟到或无故不到者按规定执行(迟到者罚5元,无故不到者罚10元)。请假教师由学校校长进行调整,否则将按无故不到者进行处罚,教育办将通知校长落实处罚情况。
评卷时,需自带笔、小刀、计算器、算盘等评卷工具。
评卷完毕后,由各组组长带领进行成绩登分,并责任到人。
各中小学校长为本次主考,全权主持考试过程中的一切事项,务必认真学习考务细则、评卷要求。小学各校由教导主任负责外出带队负责。凡被调研科目的教师需出外监考。
考试结束后,带队教师和主考需按要求填写封面,双方签字后带回教育办。
对于自认为成绩有误的学生,务必于18日下午5点之前由校长将查分学生花名册送至教育办。教育办对学校及任课教师评估成绩有误者,可按规定时间反馈教育办进行更正。
试卷分发安排如下:小学试卷于元月14日由教育办人员按时分发至指定地点,并实行领卷签名制。领取试卷地点为:XXX。领卷时间:上午7:00前,下午12:00前。中学试卷则由各校每天上午7:00前到教育办领取。
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监考单位需有两人以上到领卷点领取试卷,到达考点后应设专柜双锁(带队一把锁、主考一把锁)封存,考一科发一科,考后锁一科。若出现试卷失密、丢失等现象,将从严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考试和评卷期间,需做好卫生工作和安全工作。
要求学生试卷和花名册统一写原校名。考试期间,各校需负责监考人的餐食,中午不得饮酒,否则追究双方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