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聚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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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问一个会计法的事,求助。

admin

根据你的叙述,如果该会计确实做了假账,如果涉及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那该会计就涉嫌职务侵占罪,构成刑事犯罪了,如果你们现在证据确凿的话,建议你们可以及时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