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
从具体的适用场景上来看,权益法所适应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通常情况下,这些企业占股的比重在20%到50%之间。
而成本法比较适用的则是完全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公司的子公司,通常情况下,适用的股份占比达到了50%以上。
从这点上来看,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权益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是比较小的,在这种情况下,就采取这种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方法。
而成本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非常大,因为其持股已经达到了50%以上,属于绝对控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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