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新准则下已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2个科目。本人认为:
一、计提的利息费用可以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二、其他费用的预提(或待摊)可通过应付帐款(或预付帐款)科目核算:
(一)例:支付明年全年的报刊杂志费24000元。
1、支付时:
借:预付帐款——报刊杂志费24000
贷:银行存款24000
2、第二年各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2000
贷:预付帐款——报刊杂志费2000
(二)例:预提本月应负担的大修理费3000元。
1、每月预提时:
借:管理费用3000
贷:应付帐款3000
2、支付时:(假定一年大修理一次)
借:应付帐款36000
贷:银行存款36000
其他还有:全年的保险费、审计费等一年以内的费用这种处理比较合理,符合权责发生制要求;超过一年的,作“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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