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外专局(人社局)申请工作许可。在境外申请Z字签证或R字签证来华后,30日内转换居留许可。
通常所需要材料如下:
个人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 6 个月)
最高学位证书认证原件(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个人简历(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国外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带起止日
期的教育及学习经历、邮箱地址、所有曾获得护照的国家、每年在华工作时间等)
工作资历证明(2 年以上,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需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
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海外健康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如有随行家属,须提供随行家属护照复印件及关系证明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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