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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体现"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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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即预想、预料、预见等,是一种“虚”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意识到,属于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叫“责任心”。没有这个前提,任何一次小小的违法行为都可能闯下大祸。如开车时接听电话、点烟、穿高跟鞋,转方向时忘了打转向灯等等。在交通事故中,真正属于无法避免的“天灾”是极少的,大多是人为的责任事故。而这些责任事故的产生,首先是责任人的认识问题引起的,没有“预”便没有“防”。一些人在事后常后悔地说“真想不到……”、“悔不该当初……”预防事故你连想都没去想,怎么会去“防”?因此,在如何“预防”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要把“万一”想得多一些,把后果想得严重一些,把工作想得细一些,只有这样才能有防备地采取措施。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不解决,“防”也就无从谈起。 “防”即防备、防范等,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它将“预”变成一种行为、一种手段。安全行车要做的大量工作是在如何“防”上,道路、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完备有效,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有关部门管理到位、严格执法,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驾驶员遵章守法,心理素质、技术水平良好等等。只有进行周密的“防”才能达到“预”的目标,做到安全出行。但“防”的问题在于:由于有效的“防”能消除事故隐患,往往又会造成平安无事的表面现象,而这种表面现象又恰恰容易使人产生麻痹思想、责任懈怠,认为“防”得多余、小题大做,从而使“防”的工作流于形式。因此,防事故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坚持不懈、警钟长鸣,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交通安全。 “预”和“防”虽是两个概念,却又紧密相连,相互作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只有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句警言,才能做到安全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