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师范类学生若欲获取教师资格,需额外准备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的复习。这类资格认证在全国通用,不论任教于何处,皆不受限制。教师资格证仅作为从业证明,通过三门考试,即可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申报教师资格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 对于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按照教育部门要求补修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并通过统一组织的考试。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免除此步骤。
3. 参加面试和试讲,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通过此环节。师范专业毕业生则可免于此环节。
4. 拥有良好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与精神病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的体检。
报名时需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照片。没有教师资格证者无法获得正式编制。
考试流程如下:
1. 考取普通话证(语文老师需二级甲等以上,其他科目需二级乙等以上)。
每月皆可报名考试,通常在3月、6月、9月、12月进行。普通话考试成绩有效期通常为三年。
2. 参加心理学及教育学考试。
报名点通常提供辅导课程,通过重点指导提高通过率。考试半年一次,通常在3月与10月举行,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建议一次性通过。报名时需选择对应等级(幼儿教师/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学历需高于报名等级一级(如高中教师需大专学历以上)。
3. 准备毕业证书、身份证、体检报告,报名试讲。选择好授课科目,通常在每年6月与11月进行试讲。通过试讲后,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考试科目分为:
高等(大学、大专、高职)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
非高等(高中、中专、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
以上步骤确保了非师范类学生获取教师资格的完整流程,包括必要的考试、报名与资格确认,为个人职业发展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