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等行政许可证件,由行政机关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时颁发。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医师资格证书等实物证件,以确保医护人员的权利。若医疗机构需要为医务人员建立完整的人事档案,可以持有证件复印件。
“医师执业证书”为绿色封皮,由当地卫生局颁发,是政府对医师执业资格的认可,允许其在指定医院执业,并设定了执业范围。医师若违反法律法规,其执业证书可能被吊销。如更换医院执业,需重新申请并获得新的执业证书。
这些行政许可证书对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来说,是执业资格的法律证明,同时也是职业活动的重要保障。在日常管理中,医疗机构应妥善保存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同时确保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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