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证领取地点主要在两个地方: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将获得由各自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书。
个人如需领取,可自行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如身份证、户口本或社保卡等。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领取,可授权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及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领取或代领,部分地方支持证书邮寄服务,具体领取方式需参照当地公告。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当地考务机构应主动通知考生及时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证书将由考务机构代为保管,超过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将被收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指定时间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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