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支付给挂靠公司的费用时,应将其视作向总公司支付的管理费用。根据税法规定,总公司必须为分公司提供服务,并且需要出具管理费用归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需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才能在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方面,您应做如下分录:借:管理费用-公司管理费2000,贷:银行存款2000。
在完成上述处理后,还需要考虑未来可能面临的税务稽查问题。通过强调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被纳税调整。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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