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至少需要累积24学分。会计人员通过参加继续教育机构、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折算为学分。具体折算规则如下:
1. 参加经管理部门备案并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每学时可折算为1学分。
2. 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每学时亦折算为1学分。
3. 参加经管理部门备案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每学时同样折算为1学分。
上述规则表明,无论是通过专业机构、政府部门还是单位内部的会计培训,只要完成并考核合格,所花费的时间均可按每学时1学分的标准计入继续教育学分。这对于会计人员而言,为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提供了明确的量化指标和灵活多样的学习途径。通过遵循这些规则,会计人员能够更高效地管理继续教育,确保学分累积满足规定要求,从而促进职业生涯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