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未到影响销售成本的,一般是构成产品的材料等采购发票。
一般情况下,材料采购时若没有收到结算凭据,可按历史数据做暂估入账,入账后再根据流程转入生产成本,完工后转入库存商品,最后结转销售成本。
一般来讲,这个过程足够收回发票,不会影响到最终的销售成本。
若因时间长或财务核算制度规定造成影响销售成本的,可将该批材料影响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及销售成本金额分别计算出,等发票到后冲抵原暂估入库金额,重新按正确的金额及对各科目影响额分别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销售成本等科目,贷记发票上的准确金额。
这样操作工作量很大,企业可采取简易办法,将暂估与结算凭证的差额全部计入原材料库存,不对后续影响做出分配计算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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