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结余内容主要包括经常性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收支结余。经常性收支结余根据资金的来源不同又可以细分为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事业结余指的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除去经营收支以外的各项经常收支相互抵消后的余额。该余额反映了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收支相抵的程度。计算公式为: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
经营结余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各项经营收入与相对应的支出相互抵消后的余额。该余额是对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结果的计量,要求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相匹配。计算公式为: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经营业务)。
专项资金收支结余,即专项结余,是专项资金收入与专项资金支出相互抵消后的余额。专项结余需按每个专项项目分别计算。计算公式为:某项目专项结余=该项目拨入专款-该项目专款支出(相关部分)-该项目拨出专款(相关部分)。
通过以上分析,事业单位的结余内容不仅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还包括专项结余。这些结余反映了事业单位在不同活动中的收支情况,有助于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事业单位净资产会计要素内容之一。事业单位的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由于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其收支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因此是“大结余”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