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废已开发票是不允许的,因为税控盘一旦注销,之前开具的发票就需要按照规定处理。
2. 在注销税控盘之前,需要进行抄报税的步骤,这是确保税务信息准确无误的重要环节。
3. 如果在注销税控盘之前已经抄报了税,那么对于已开发的发票,只能选择红冲处理,即开红字发票来进行冲抵。
4. 如果注销税控盘之后,又发行了新的税控盘,那么可以在新的税控盘上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注销前的发票问题。
5. 如果注销税控盘后没有发行新的税控盘,那么需要前往税务局进行咨询和处理,税务局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出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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