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4、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扩展资料
1、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等借款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借记“递延资产--开办费”或“开办费”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3、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如发生汇兑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