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名自学考试时,如需转专业,应携带本人准考证与课程合格证书至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进行申请并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此申请需经由自学考试办确认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专业转换。
转专业后的考试安排应遵循新选定专业的要求,若新专业课程与原专业有相同考试内容,则无需重复参加考试。持有两个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需办理准考证合并手续。
转专业报考后,先前考试合格的成绩,如与新专业课程不符,则不能计入新专业的学分。例如,原专业为园林,已通过“园林生态学”考试,转专业至交通土建后,因交通土建专业无此课程,故“园林生态学”的学分不计算至新专业中。
在转专业报考时,如考过的课程与新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且课程代码一致,则该课程成绩在新专业中仍有效,无需再次参加考试。转专业时,需遵循新专业课程设置,合理规划学习路径,确保顺利取得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