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主观: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2.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3. 第13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时,律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双方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及数额或比例。
4.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收费合同约定的标的额的30%。
5. 法律客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收费合同约定的标的额的30%。
6. 具体的比例需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及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因素,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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