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山东档案系列中级职称(馆员)需满足多项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档案事业,致力于档案业务的研究与提升。同时,报考者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通过积极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来提高档案工作能力和水平。此外,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还需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中级职称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拥有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并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具备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并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具备高中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并且近7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对于申报副高级职称(副研究馆员)的考生,评审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需先参加副高级职称考试且达到全省统一合格标准,才能进行评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试的考生同样需满足基本条件,并且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拥有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并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5年,并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档案专业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考试。一般应取得馆员职称后,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两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