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并不是指一个人工作了多久。实际上,工作年限是指一个人在某个单位或企业内累计的工作年限,而非在当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是按照周年计算的,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人民民主革命机关工作的人员,其时间也应被计算为工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对于工作年限的认定,只要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从事革命工作的时间,都会被承认。工龄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 入职时间:指个人首次进入某个单位或企业工作的时间,即入职时间;
2. 累计工龄:指个人在某个单位或企业内累计的工作时间长度,包括入职时间及在该单位或企业内的所有工作时间;
3. 实际工作时间:指个人在某个单位或企业内实际工作的时间长度,不包括休息、请假、停薪留职等时间;
4. 连续工龄:指个人在某个单位或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长度,不包括任何中断的时间,如离职、辞职、调离等;
5. 党龄、团龄:指个人在党组织或团组织中累计的时间长度;
6. 服务龄:指个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公共机构内工作的时间长度,包括入职时间及在该机构内的所有工作时间;
7. 退休龄:指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长度,一般是60岁或更高。
综上所述,工作年限是指一个人在某个职业或行业中实际工作的年数,其计算方法和要求因不同领域和职业而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