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注意事项:
(1)“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