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范围: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因遗失、损坏或信息错误,可申请补发或更换。
办理材料:
1. 补发更换申请表1份。
2.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 申请审核表复印件。
4.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1张。
5. 遗失证书需在市级以上报纸登载遗失声明原件,内容包括姓名、证书名称、级别、证书编号、发证时间及原证书作废等。损坏或信息错误的需交回原证书;申请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具体要求以当地官方规定为准。
办理流程:
申请人应在现工作单位申请办理,并按流程逐级上报。未按规定上报的不予受理。
办理时间:
各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应在每月月底前统一报送一次。核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原报送途径;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证书按原途径下发。
注意事项:
1. 按照当地医师资格证补发规定办理。
2. 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3. 在现工作单位申请,按流程逐级上报。
4. 核准机关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5. 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证书按原途径下发。
总之,补办医师资格证书流程虽繁琐,但遵循规定办理即可快速取得新证书。如有疑问,咨询当地卫生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