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⒈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⒊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⒋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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